因琐事持械伤人致死 男子潜逃29年终落网

日期:09-06 来源:未知

 中新网赤峰9月6日电 (记者 张林虎)“家里有父母、哥哥、姐姐,我不晓得他们都还是否健在。”在南方过了29年逃亡生涯,宋某某乡音已改,鬓发斑白。

 
  随着宋某某被押解返回赤峰,“1993.09.17”夏某坚被伤害致死案告破。
 
  1993年9月17日,宋某某将并不相识的夏某坚伤害致死。
 
  案发当日13时许,同在一饭店吃饭的夏某坚、高某等3人酒后因饭费与店家发生冲突。宋某某等人在邻桌饮酒,其中他的朋友李某同高某相识,便上前劝架,宋某某跟随在后。
 
  不料,夏某坚对劝架的宋某某出言不逊,宋某某旋即拿起店里的木质方凳打在夏某坚头部,看到应声倒地的夏某坚,宋某某感觉情况不妙,直接逃离现场。夏某坚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 
 
  宋某某曾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,1983年服刑8年9个月,畏罪心理和反侦察意识极强,限于当时的侦查手段和科技水平,警方虽一直苦苦寻找,但宋某某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杳无音讯。
 
  “百日行动”期间,红山区警方分局对命案积案再次梳理攻坚,并向宋某某可能落脚的多地公安机关发送追逃函、研判信息等。
 
  8月30日,安徽省六安市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,有一拾荒为生的男子形迹可疑。经摸排,警方发现该男子体貌特征与红山区警方命案积案研判信息相似。
 
  接到线索后,红山区警方连夜赶往1500公里外的六安。经过3天摸排,民警确认拾荒男子就是潜逃29年的宋某某,并将其抓获。
 
  面对讯问,宋某某最终供述了其在江苏、上海、广东、安徽等多地逃亡的经历,忏悔时他对民警说:“我听到你们的口音,感觉到家乡的味道。”
 
  一起琐事引发冲突,酿成命案,时至今日,宋某某才知道当年的受害人名为夏某坚。逃亡的29年中,宋某某不敢娶妻生子,不知亲人安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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