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1岁老人和保姆结婚,不到一年坚决要离:我从没被爱过
日期:10-26 来源:未知来源:齐鲁晚报
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,而大家往往却忽视了对家中独居老人的陪伴,请保姆照料成了大部分子女的第一选择。
去年《都挺好》电视剧中的苏大强和小保姆的故事还记得吗?
绍兴有个案子,原被告是101岁高龄的李大爷和照顾他的55岁保姆。
去年,李大爷与张保姆登记结婚了,可是婚后不到一年时间,就闹到法院了来离婚。
张保姆说:“照顾李大爷十年,一切都是因为爱情。”
李大爷却说:“我从没被爱过,是被骗了!”
这其中到底何故?
百岁老人和保姆结婚后闹离婚
李大爷自从老伴去世后就常年一个人生活。
为了照顾父亲,李大爷的子女在2006年为他请了张保姆照料起居生活。
在一起生活的日子里,张保姆多次说起自己家里经济困难,没有劳保待遇,相当羡慕每个月有7000元退休金的李大爷,表示要是能像李大爷一样有相应的福利待遇就好了。
2019年2月,李大爷的子女突然得到了一个消息:父亲已和张保姆结婚了。
子女们虽然感到意外和不支持,但也没办法改变。
可是好景不长,不到一年时间,李大爷突然态度强硬地提出要与张保姆离婚,还声称:“被张保姆骗得好惨!”。
从李大爷的叙述中,事情却变得有些狗血:李大爷说,结婚只是因为一时好心,为了让张保姆在自己死后能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,改善经济状况。
但是结婚后,张保姆却大变样了,不仅收管了李大爷的工资卡、医保卡、房产证,并代替李大爷领取政府、社会机构等各种补助。同时,张保姆还多次要求李大爷将其仅有的房屋过户给她,还逼迫其写遗嘱,在生活起居的照顾上也不再是尽心尽力。
而张保姆表示,结婚是因为相处了十多年,情到深处所致,李大爷提出离婚只是受了子女的蛊惑,表示绝不同意离婚。
法官:
子女平日多关心,独居老人要理性
相持不下,李大爷只能起诉到法院。
双方起诉前就已经分居了,李大爷现在由子女照顾。
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:双方登记结婚时,李大爷已到期颐之年,且双方登记结婚时李大爷的子女均未在场,亦无证据证实李大爷系经慎重考虑作出结婚的决定;婚后不久,双方又为生活照顾等问题产生矛盾,且不能妥善化解,并已导致双方分居。
综合考虑本案实际案情,为尊重百岁老人的真实意愿,更有利于李大爷安享晚年,准予双方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张保姆不服上诉,二审经调解,双方同意离婚,协商处理了夫妻共同财产。
办案法官说,目前社会上老人由保姆照顾的情况较为常见,但随之而来,老人与保姆结婚就屡见不鲜,因此也引发不少家庭纠纷,特别是涉及老人财产的处置问题,往往成为老人子女与保姆之间的矛盾漩涡。
“婚姻应当以感情为基础,需要慎重考虑,希望老人在选择再婚时多听取亲属特别是子女的意见,获得家人的支持,让配偶真正成为相互扶助、共度晚年的伴侣。”
法院也提醒子女,平时多关心照顾父母,不仅是物质上的照顾,更需要给予父母精神上的慰藉,特别是独居老人,莫让空虚与孤独影响了老人的理性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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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娶保姆,杭州96岁大爷要卖掉500万的房子!
杭州的周大爷,别看已年近百岁,却是个“潮”人,通过微信结识了55岁的保姆梅姐。梅姐来到周大爷身边之后,两人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亲近。
在夕阳无限好的浪漫憧憬中,周大爷对梅姐好得没话说。为了“爱情”,他先是借钱给梅姐,而后又打算卖掉自己唯一的房子。
周大爷的子女坐不住了。种种迹象让他们觉得,这位保姆与父亲的“感情”并不纯粹,于是向杭州下城区武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。
乍一看这就是现实版《都挺好》的苏大强啊,这段黄昏恋到底能不能结成正果呢?
96岁“苏大强” 为娶保姆要卖房
周大爷今年96岁,三个子女也都70多了。子女们的生活比较困难,大儿子身体不好,小儿子患有严重疾病,需要大女儿周大姐长期照顾。于是近些年,周大爷一直独自生活在养老机构。
周大爷年纪虽大,心态可是很年轻,去年12月,他通过微信认识了55岁的保姆梅姐。之后,梅姐就来到养老院贴身照顾周大爷。
梅姐的服务很周到,每天聊天、按摩样样不落。不到一个月,两人擦出了“爱的火花”。梅姐说家里有事急用钱,周大爷慷慨借出了7万元。
到了第二个月,如胶似漆的周大爷和梅姐开始商量着结婚登记的事情。梅姐提出,结婚总得有结婚的样子,两人要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婚房。
周大爷就筹谋着要把市区市值近500万元房子卖了换新房。房子是他与妻子的共同财产,老伴去世多年,房子属于老伴的份额三个子女都有继承权。梅姐执意让周大爷卖掉这套房子,为她重新置办婚房。
三个子女自然是不同意的。于是周大爷委托了一名律师起诉子女,要求子女配合卖房,并按份额分配卖房款。子女们收到起诉书惊愕不已。
周大爷随即表明自己的态度:“我要把房子卖掉和保姆结婚,保姆对我很好。我还能再活20年呢。保姆会一直照顾我的,我也需要人陪伴。”
父亲要找老伴儿,子女们也能理解。但是两人认识才两个月,就要卖房结婚,这样的发展速度是不是太快了?加上老人之前陆续借给保姆的那7万块钱,让子女们对梅姐的动机心生疑窦。他们担心老爷子被骗,坚决不同意卖房。
谁知梅姐给他们普起了法。“我和你爸是真心相爱的,婚姻法有规定,老人也是有婚姻自由的,你们作为子女无权干涉。”
梅姐如此咄咄逼人,加上老父亲几乎对她言听计从,子女们总担心这场黄昏恋背后有什么猫腻。于是,周大姐来到了杭州武林街道求助。
司法所长连出招
卖房念头终打消
接待周大姐的,是武林司法所所长、街道调委会副主任陈丽娟。
她听完周大姐的一番描述后,心里咯噔一下。“周大爷和保姆之间的感情问题,我们是不方便介入的,谈恋爱也好结婚也罢,这是老年人的正当权利。但从事调解工作这些年,我看到过也遇到过不少类似的案子,确实有保姆相中了一些独居老人后,打着感情牌,谋求财产甚至房产。受害老人觉醒过来后,为时已晚。作为司法所长也是人民调解员,我都有义务去提醒老人和他的子女,做好法律风险的防范。”
于是,陈丽娟建议:“既然周大爷会使用手机还会上网,你可以让他多看看新闻,搜索一些相关的案例,自己多个心眼。”
周大爷听了女儿的话,上网一搜,发现保姆骗钱的案例还不少。他就开始找自己借给梅姐钱时打下的借条,但是借条都“不翼而飞”了,顿时他有些后怕。
于是,周大爷打消了和梅姐结婚的念头,也答应儿女会联系律师撤诉。可是,他又心疼自己借给保姆的7万元钱。梅姐看周大爷态度大变,就丢出一句话:“我可以走,但是我没钱还你。”
周大爷就打算让梅姐用工资抵扣借款,扣完7万元就让她走人。
子女们好不容易松了一口气,没想到才过几天,周大爷又联系起了律师要起诉卖房子。梅姐更是声称:“任何力量都不能把我们分开,周大爷离不开我,你们反对也没用。”
周大姐没辙了,又找到了陈丽娟求助。
陈丽娟向周大姐要来了代理律师的电话,把周大爷一家的情况告知给律师。律师听完表示,会帮忙劝说周大爷撤诉,并且下次不会再接办这个案子。
那头,她又找到周大爷,做起了工作。“您想找个老伴,这本身没有任何问题,您的子女也并不反对。但是毕竟子女的情况都比较困难,卖房的事情还是得多为他们着想一下。你如果真心喜欢梅姐,两人先好好处着,等关系稳定了再做打算也不晚啊。”
这话说得很在理,周大爷听进去了,同意撤诉,表示暂时不会考虑卖房了。
保姆一走了之
耄耋老人终醒悟
卖房的事情暂时平息,但是周家人的生活并没有就此平静。
周大姐时不时去看周大爷,但是每次没坐一会儿,保姆梅姐就来赶人,说周大爷要休息。周大姐虽然憋屈气愤,但是碍于自己爸爸和保姆正在恋爱也不好说什么。
周大爷一家的事情,养老院其他老人和工作人员都看在眼里。他们时不时会向周大姐“通风报信”——
“保姆又问你爸爸借了不少钱,没有打借条。”
“保姆偷偷让你爸爸在写什么东西,签了好多字了。”
这下,周大姐又坐不住了,赶紧跑到了武林街道调委会。
陈丽娟了解后续情况后,给出了建议。“保姆问周大爷借钱你不要慌,记得要收集好转账记录和录音证据。至于照顾周大爷的事情,其实也可以变通一下。老人家需要陪伴,你不妨自己照顾父亲,请个保姆照顾小弟。”
周大姐觉得有道理,于是和家人一起来到养老院,打算和周大爷沟通,自己来照顾他。
梅姐听说后,顿时情绪激动,和周大姐拉扯起来,闹出了很大动静。最后养老院工作人员报了警。
见民警来了,梅姐亮出了让所有人都意外的一招——她拿出一本“陪睡记录”,说这上头记的是自己陪周大爷睡觉的时间、次数,每一次都还有周大爷的签字和手印。“我们是同居关系,是事实夫妻!”
民警说,那这样吧,你拿上你的身份证,和我去派出所做个笔录,把这个事情彻底说说清楚。
梅姐一听要去派出所,还要做笔录,态度立即发生了转变,支支吾吾说自己没有带身份证,又表示自己会辞职,很快拿上随身物品就走了。
后来,一个多月过去了,保姆梅姐再也没和周大爷联系。这段时间,周大爷冷静下来想了想,越想越不对劲:“陆陆续续借出去11万,借条都不见了;还有平时零零碎碎给的一些钱,也算不清了;还签了不少字,七七八八承诺了一些东西……”
陈丽娟告诉记者,目前周大爷已经让家人在搜集证据,打算去法院起诉保姆追回借款。还打算重新写一份遗嘱,申明之前承诺给保姆的内容作废。
夕阳很美好
防范做在前
黄昏恋在当下已经成为了越来越普遍的现象,老年人在晚年过上幸福生活是我们所乐见的。但在爱情之花开放之前,风险防范必不可少。
老年人在打算开启一段婚姻之前,可以通过协议或者遗嘱公证的方式,明确双方的婚前财产以及归属处置方式。作为子女,也要多照顾、关心长辈的生活和情感,用心呵护老人们的晚年生活。
(文中当事人除调解员外,均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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